一.计划编写要求
依据CNAS-CC01:2011《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》和公司情况,对OHSMS监督审核计划编写规定如下要求:
1.全条款审核。
2.部门可抽样。
根据组织产品情况、工作流程以及各部门涉及的危险源重要程度,某些部门必须审核,某些部门可不列入审核计划。与重大危险源、产品生产、工程实施有关的部门必须列入计划。非专业部门可不编入计划,如销售部门(审核范围是销售的除外),采购部门等。
3.验证上次审核中的不符合。
4.企业资质确认,如营业执照、许可证书、资质等级证书等。
5.守法情况,安全事故情况,监督检查情况(适用时)。
6.相关方投诉情况。
7.体系、法规等任何变更情况。
8.认证证书、标志的使用情况。
二.审核要求
1.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;
2. 对上次审核中确定的不符合采取的措施;
3.投诉的处理;
4. 管理体系在实现获证客户目标方面的有效性;
5. 为持续改进而策划的活动的进展;
6. 持续的运作控制;
7. 任何变更;
8. 标志的使用和(或)任何其他对认证资格的引用。
技术部 2011.7.1
北京福缘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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